智障有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一、智障有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智力殘疾人可以獲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對於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一般是按照死者的歲數和當地的收入標準來進行給予,如果是屬於未成年人的,一般必須要計算到孩子達到十八週歲爲止。
智力殘疾人是屬於沒有民事能力的人當然是可以得到被扶養人生活費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應當首先確定那些人屬於被扶養的人,然後主要依據年齡分別計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的?
1.分配主體爲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纔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爲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債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爲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發生了人身損害的事故的,此時如果是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是受害人死亡的,此時受害人的家屬是可以請求造成人身損害的人,支付相應的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此時可以協商確定數額,也是可以訴訟處理的。
-
損害個人財產和解了會拘留嗎,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一、損害個人財產和解了會拘留嗎損害個人財產違反治安管理的,雙方不能達成和解的情況下,對損害人有可能給予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
高空拋物砸車物業有責任嗎,高空拋物責任類型有哪些
一、高空拋物砸車物業有責任嗎高空拋物砸中車輛造成損失的,如果物業公司沒有履行必要的義務,物業公司要承擔連帶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
-
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含義是什麼
一、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含義是什麼當多個債務人就基於不同發生原因而偶然產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負全部履行之義務,並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均歸於消滅,各債務人之間的債即構成不真正連帶債務。不真正連帶債務是與真正連帶債務相對應的,因債務的實...
-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嚴重情形怎麼認定?
1.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規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一)含有嚴重超出標準量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二)屬於病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