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纔算是情節嚴重的侮辱罪
一、什麼纔算是情節嚴重的侮辱罪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侮辱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具體的情節。
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侮辱他人的行爲有哪些
(1)暴力侮辱人身,這裏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爲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爲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爲,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衆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侮辱行爲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着第三者甚至衆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公然並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着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因爲只有第三者在場,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譽受到破壞。
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侮辱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侮辱他人的行爲,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一般侮辱行爲,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
-
誹謗罪的相關條件有哪幾個
一、誹謗罪的相關條件有哪幾個(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足以貶損他人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向公衆公開擴散。方式可以是...
-
誹謗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誹謗罪既遂處罰標準的規定是: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通過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
-
侮辱誹謗罪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律師解析:侮辱誹謗罪的法律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且本罪是親告罪,必須要告訴才處理。誹謗,是指散佈捏造有損對他人的社會評價的、具有某種程度的具體內容的事實,敗壞...
-
被人威脅辱罵能報警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一般來說被別人侮辱是能報警的。具體如下:1、不構成犯罪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爲。2、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比如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