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風險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現在這個社會,城市高樓不斷拔地而起,很多人都住進了高樓大廈,那麼危險問題也隨之而來,高空墜物風險也隨之而來!造成高空拋物傷人,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我們今天就來了解一下高空墜物風險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整理了一些資料,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吧!希望對大家有用!
一、高空墜物危害無窮
高空拋物傷人,甚至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事件常有發生,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度,全國住宅小區僅因高空拋物造成的糾紛案件就達 2000餘件,未上升到法律訴訟的高空拋物爭議還沒有統計在內,其中造成重大傷害事故約180餘件,造成死亡事故的不少於20件。另據估計,全國住宅小區每天拋物總重量爲 28 噸,平均每次拋物重量爲 0.42公斤。當然,這些數據僅僅是估計,不可能十分的精確,但它告訴了我們高空拋物的現狀是多麼的驚人,其中的風險是多麼大。
高空拋物事件一旦發生,儘管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羣體負責民事賠償,但對於一個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來說,畢竟不是好事。其中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品牌、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盡心程度等都會受到重大影響,甚至會出現業主索賠的情況,導致經營風險。所以,物業管理公司在自己的日常管理過程中,要特別關注本小區可能出現的高空拋物的行爲發生,做到及時教育、引導和提示,改變住戶的不良習慣,以防高空拋物事件的發生。
(一)高空拋物的原因分析。
高空拋物產生原因很多,人爲的高空拋物一般是一些居民偷懶或壞的生活習慣所致,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抱有僥倖心理:這麼多住戶不會懷疑到自己的頭上,經常是垃圾隨手往窗外一丟而不考慮後果。小孩因爲無知好奇或是大人未正常引導而高空拋物,成人因爲偷懶順手高空拋物,有時,家庭矛盾的發生甚至也是高空拋物的起因。由於引發高空拋物發生的因素存在複雜性和突發性,因此從起因上杜絕高空拋物困難重重。
(二)高空墜物給物業服務公司帶來的危害。
1、衛生保潔難維護。
常常有業主爲了圖省事,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造成小區衛生環境的破壞。特別是一些較隱蔽的綠化帶區域,成爲常常變成了天然垃圾場,垃圾與綠化植物混在一起,給保潔人員的工作加大了難度,只能用手一點一點往外撿。
2、小區居民挑起矛盾
住在低層的小區居民也深受高空拋物的困擾,特別是帶前臺花園的業主,花園常常被樓上居民所拋下的垃圾弄髒,引發樓下業主與樓上亂拋垃圾業主之間矛盾,往往投訴到物業服務公司,但物業公司只能採取上門勸說的方式,即使有證據瞭解是哪位業主實施的高空拋物,但在沒有出現人員財產損失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也不能對高空拋物者採取懲罰性措施。所以由此造成的小區居民矛盾往往十分尖銳,但無確實的措施予以調解。
3、事故賠償風險難免
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一大難題。據有關資料顯示,有90%的高空拋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很多受傷害者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只好自己承擔治療的費用。
但在有物業公司管理的社區,每當高空墜物引發傷人或財產損失,往往受損者最先找到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尋找肇事者與事故原因,物業管理公司自當全力配合,但由於高空墜物事故發生存在突發性與隱蔽性,往往難尋事主,而物業管理公司則常常無辜牽入官司,深陷其中,難以拔足。
其實有很多關於高空墜物風險的案例!高空拋物是一個典型的社會問題!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對拋物者進行民事賠償!如果不是個人是集體造成的高空墜物風險,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賠償不是目的,更主要對於拋物者進行及時教育,改掉不良性慣!多數高空墜物找不到拋物者就只能自己承擔治療費用了!
-
民法典規定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如何承擔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是由侵權行爲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責任;無法明確具體侵權者的,由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
-
違規停車高空墜物同時發生有什麼處罰?
對於高空墜物的現象在我們國家是越來越多了,因爲我們國家的國家建設已經非常的好了,高樓大廈也非常的多。高空墜物砸到車的情況也是有的,對於高空墜物砸到車的現象我們都知道肯定會進行賠償。但是違規停車高空墜物砸到車我們國家如何處理?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
-
高空墜物發生事故後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高空墜物的責任劃分是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建築物上的墜物造成他人損害,就是建築物的共有人中的一個或幾個在行使其對建築物的所有權時...
-
侵犯隱私權去哪裏投訴
個人隱私權受到侵犯以後應該到法院起訴。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個人隱私權受到侵犯以後應該到法院起訴,屬於民事法院管轄,但在起訴之前也可以先跟侵權方協商溝通,對方自願承擔侵權責任的,協商處理肯定要比起訴處理簡單快捷的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