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高空墜物問題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建築工地高空墜物問題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應該加強管理施工現場,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要求進場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帽。建築物要設置好防護網,對建築工地定期檢查。這些都是施工現場高空墜物管理措施,施工方應該嚴格執行。如果一旦發生高空墜物,工人被砸傷的,施工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如下所述:
1、根據不同的安裝部位和不同季節制訂針對性強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護用品提前到位。
2、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並系在牢固的結構上,專人進行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患者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允許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菸生火,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5、有臨時配電箱必須裝置在安全地點並牢固可靠,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防止雨水濺落,金屬箱體必須可靠接地;施工前應對漏電開關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即使更換。
6、不得隨意動用外單位機械設備,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
7、上下交叉作業,應有專人監視並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護,5級以上大風不得高空作業。
8、作好工人入場的安全教育,及時做好安全交底,堅持開好班前安全會,研究當天安全工作要點,以引起重視。
9、加強各級領導和專職、兼職安全人員跟蹤到位的安全監護,發現違章立即制止。
10、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糾正。
二、建築工地上高空墜物損害責任誰承擔?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建築工地高空墜物的情形發生是很容易導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重大威脅,一般在進行管理時就需要按規章制度來,同時對於工人在作業時也不能不聽指揮,如果發生高空墜物那麼所產生的後果是無法想象的,同時也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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