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財務人員處罰制度是怎樣的
偷稅漏稅財務人員處罰制度是怎樣的
針對偷悅數額的不同,本條分別規定了兩個層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層次是“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層次是“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訂)
不同層次的偷稅數額只能在本層次量刑幅度內判處,不能任意跨越,否則將造成量刑畸輕或畸重的後果。
自然人
自然人並處罰金
針對偷稅犯罪行爲的貪利性特徵,本條對自然人犯罪主體在各層次量刑幅度內,除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規定了“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須同時判處,不具有選擇性,以防止偷稅人在經濟上佔便宜。
對單位
對單位採取雙罰制
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同時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對單位判處罰金後,--般對單位的責任人員只判處自由刑,而不再並處罰金,這種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進一步討論。
多次偷稅的違法行爲累計數額合併處罰
本條第3款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刑法理論,行爲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實施偷稅違法犯罪行爲未經發現,或雖發現但未經處罰的,均應視爲犯罪行爲的連續狀態,其犯罪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按一罪合併處罰,不適用數罪併罰。反之,如行爲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稅違法行爲已經過稅務或司法機關處罰,則不應再將此數額累計計算合併處罰。
偷稅漏稅
偷稅罪
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行爲,表現爲行爲人明知自己有納稅的義務,而採取種種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爲。行爲人偷稅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須出於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的目的。過失行爲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採取欺騙、隱瞞等各種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
漏稅
漏稅是由於行爲人對稅收規定、財務會計制度不瞭解,或由於疏忽大意漏報應稅項目等過失行爲,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爲。
相同和區別
偷稅罪與漏稅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果。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即在行爲人的主觀方面,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爲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稅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偷稅漏稅財務人員處罰制度,主要是與稅費減少的總金額有關,偷稅漏稅是不同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漏稅是屬於間接偷稅的,只不過比直接偷稅性質好一點。但是在我國的稅收處罰制度中,對於涉案稅費金額較大的,一般會面臨着重大的刑事處罰。
-
企業偷稅漏稅100萬怎麼處罰
一、企業偷稅漏稅100萬怎麼處罰?公司偷稅漏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
-
騙取出口退稅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騙取出口退稅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
-
收到佣金沒記賬算偷稅嗎
律師解析:收到佣金沒記賬不算偷稅。工資佣金金符合法律規定,與偷稅漏稅沒有必然聯繫。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爲。《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
-
什麼定爲偷稅漏稅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稅漏稅,這樣的行爲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