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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否先起訴在申請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2.31W
律師解析:可以先起訴再申請鑑定。
交通事故賠償爭議並不定需要做完鑑定後才起訴的,當事人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先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起訴之後,再到專業機構做鑑定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爲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賠償爭議並不定需要做完鑑定後才起訴的,當事人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先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起訴之後,再到專業機構做鑑定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爲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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