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能夠委託嗎
國外一方,委託國內的朋友或律師作爲其訴訟代理人代爲訴訟。需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一般我駐外使、領館有相關格式文本)、寫好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與此同時,國內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在訴狀上寫明已基本就離婚問題協商一致的事實,以求得法院及早開庭,迅速、快捷地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涉外婚姻規定
涉外婚姻規定有些婚姻按我國法律是不成立的,我國也予以事實承認。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可比照涉外案件處理,關於涉外婚姻規定詳細的內容請閱讀下文。涉外婚姻規定一、在我國境外的涉外結婚我國關於涉外結婚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1983年8月17日民政部、外...
-
涉外婚姻離婚如何辦理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
-
涉外婚姻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
結婚是一件喜悅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稱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結婚中,結婚前財產公證該如何進行?這個的問題令新人們感到十分困惑。下面爲大家介紹涉外婚姻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一、涉外結婚公證的流程對於來自國外的法律文件,不論是國外職能部門的證...
-
涉外離婚管轄的原則是什麼
1、我國的一般原則: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爲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我國的特殊原則:(1)、我國《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