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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版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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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下稱“穩得利擔保”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叄萬萬元人民幣,期限六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爲月息18‰,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爲進貨,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爲: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____日爲結算日,乙方應於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託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____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爲,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願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____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並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後的____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採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個人借款合同 篇10  抵 押 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