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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能不能要誤工費?

追尾事故能不能要誤工費?

現在城市道路上小汽車很多,在天氣情況不好的時候,比如大霧天,車輛發生追尾的事故時有發生。交警到現場後,會對事故責任做出認定,下面就是解決賠償問題。在人身損害賠償中,有一項是誤工費。那麼,追尾事故能不能要誤工費?針對這個問題,我們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追尾事故能不能要誤工費?

作爲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責任方提出車輛誤工費索賠的,但是必須能夠提供車輛因事故導致的直接損失證明。一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誤工費”,是指人員受傷不能上班而應得到的合法賠償。而相對於車輛來說,車輛損失一般只是指車輛損壞維修費、事故拖車費、保管費等費用。事故車輛損失方面並沒有叫做“車輛誤工費”的賠償項目。但據本人瞭解,如果事故車輛屬於營運車輛的,因事故沒法營運而造成的損失應叫做“停運費”(只限於營運車輛),這種費用還是有的。不過如不是營運車輛,而是私人車輛作爲普通交通工具,最多隻可與對方協調事故車輛維修期間的交通費。

二、如何認定誤工時間?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三、個體戶的誤工費如何賠償?

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的賠償標準高於《條例》規定。由於《條例》僅僅是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因此,人民法院在確認該項賠償額時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進行審理。同時,醫院還應注意部分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項賠償額的計算有專門的規定。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很多,其中誤工費主要是針對受傷人減少收入的。至於追尾事故能不能要誤工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因爲追尾事故導致受害人耽誤工作,影響了收入情況,則事故責任方需要承擔這筆費用。比如車主駕駛的是營運車輛,被追尾後也可以根據減少的收入確定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