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填寫工傷評殘鑑定表?
一、怎樣填寫工傷評殘鑑定表?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1、一般去做工傷鑑定只需要帶上工傷認定書、身份證、病歷資料、醫院的證明等等,在申請表上如實填寫自己受傷前的時間、地點、受傷的經過寫清楚即可;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賠償是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員工的一項賠償,如果員工在進行工作是由於工傷而導致殘疾的話,那麼用人單位需要協助員工向國家申請相關的殘疾補助金,並且用人單位自己也需要機遇,員工一定相關的殘疾賠償。這是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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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嗎?
一、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嗎?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因爲只有這種情況下才能夠確定具體的傷殘程度。工傷鑑定的時間工傷鑑定機構工作人員通知,工傷鑑定一般來說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時間,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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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下來公司上訴該怎麼辦?
一、工傷鑑定下來公司上訴該採取什麼措施?1、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決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起訴注意是起訴並不是上訴,如果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後還不服還可以進行上訴所以用人單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訴訟時間是沒有好辦法的,因爲起訴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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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如何工傷傷殘鑑定?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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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傷鑑定後怎麼辦?
一、做了工傷鑑定後怎麼辦?1、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