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可以去工傷鑑定嗎?
我們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工作,對於工作方面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發生的問題其實有很多,我們國家對於工作方面的規定也有很多。工作時有時會受傷,這就牽扯到工傷的方面問題了。工傷是要做工傷鑑定的,那麼自己可以去工傷鑑定嗎?
工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公司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將初次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工傷認定申請被受理之後,等待勞鑑委通知,按照安排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資料參加鑑定即可。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鑑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複查鑑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鑑定。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鑑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
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鑑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覈實。
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鑑定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鑑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
對於自己可以去工傷鑑定嗎的問題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說明的非常明白了,對於這個問題自己是可以去做工傷鑑定的,但是是有前提的條件的,我們是需要去工傷鑑定的相關部門進行申請的,然後纔可以做工傷鑑定。因爲現在的工傷的情況很多,所以說必須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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