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對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婚姻有效嗎

一方婚前患有哮喘病不構成法律中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對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婚姻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