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款訴訟時效
工程糾紛案例2.6W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程欠款糾紛的訴訟時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規定“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爲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爲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爲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爲當事人起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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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供應商交不了貨,如何處理
一、中標供應商交不了貨,如何處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該供應商雖然中標,但供不應求的情況應該在獲取招標文件後向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提出,供應商可以不參與投標,而不應該等中標了才告訴採購人無法供貨。中標後拒絕與採購人簽訂合同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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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招標的合同能否修改違約責任
一、經過招標的合同能否修改違約責任招標人與中標人對雙方簽訂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能進行變更。在有關法律條文中,並未對哪些屬於實質性內容以及變更多少屬於實質性變更進行規定。而違約條款往往是在出現爭議解決時候使用的,並不屬於商務條款,在不損害第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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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承包人欠付工程款?
一、如何認定承包人欠付工程款?超過工程款支付之日未支付工程價款,就可認定爲拖欠工程款。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約定之日爲支付日期,沒有約定的,工程實際交付之日是付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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