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辦,變更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作爲父母肯定還是想要能夠陪伴孩子一起長大,但如果夫妻不得已要離婚的話,此時註定有一方是無法陪伴孩子長大的。那此時離婚夫妻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辦纔好?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撫養權歸屬法律的相關規定: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可見,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應根據於女的年齡分兩種情況來決定:
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
第二,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裁判。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想要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孩子撫養權應該如何爭取?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從如下幾點做起: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點,不得傷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變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滿十週歲,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且不可盲目的爭取撫養權而傷害到孩子感情。畢竟,離婚後孩子還是雙方的孩子,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視權;畢竟孩子十八週歲後,孩子可以自願選擇跟隨哪一方。一轉眼,孩子就會長大,再提孩子的撫養權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如果你覺得你在對方面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可以請律師代理,與對方談關於孩子的問題,儘量避免雙方出現在孩子面前引起爭吵。
三、變更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怎麼辦?孩子撫養權的變更方法如下:
(一)協商
父母離婚後,原定的撫養方式可以因爲父母撫養條件的變化和子女要求變更撫養關係而變更。不論是離婚當事人協議還是法院判決孩子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在另一方當事人認爲對方撫養孩子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時,可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要求變更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變更撫養關係。
(二)法院判決
法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女子,原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在離婚的時候並不是想要孩子撫養權就能要到的,尤其是在雙方無法就撫養權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此時也無法再協議離婚了,但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而這種情況下對孩子撫養權的處理,其實也是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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