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去世後遺產多久不繼承會失效
一、被繼承人去世後遺產多久不繼承會失效?
遺產繼承不管多長時間都不會失效,繼承時限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至遺產分割完畢時結束,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未分割完畢,其繼承權則始終存在;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對於法定繼承人來說,在繼承開始後,如果繼承人沒有明確表示放棄繼承,那就永遠享有繼承權。但遺贈則不同,依據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如果繼承人認爲遺產分割損害其利益的,遺產繼承訴訟時效爲三年;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這裏的二十年,是指最長訴訟時效。
二、遺產繼承程序怎麼走?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爲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最後,纔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繼承房產過戶手續有哪些?
1、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雖然說遺產的繼承是從被繼承人去世以後纔開始的,可法律制度當中也不可能規定各位繼承人必須要在多長時間之內完成對遺產的分割,比較妥善的做法應該是等被繼承人的喪葬事宜都處理完了之後,確認也沒有其他債務的開始分割遺產。
-
遺囑進行公證怎麼辦理的
律師解析:遺囑公證辦理的方式:1、具有申請資格的人或組織,依法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2、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爲申請符合條件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口頭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債權人不認怎麼辦?
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繼承人是可以主動放棄遺產的,但是有些債權人認爲繼承人主動放棄了繼承的權力,就會直接的影響到他們繼續追償的債權,他們就不認爲對方是放棄了權力。債權人他們不認可繼承人放棄權力的行爲,繼承人需要怎麼應對?首先需要先確定放棄繼承權有哪些方式...
-
私生子有繼承權嗎?
律師解析:私生子可以擁有繼承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
繼承權喪失需要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繼承權喪失的條件如下:(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僞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