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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酒席沒領證怎麼離婚

離婚1.32W

事實婚姻發生在1994年《婚姻登記辦法》公佈實施以前,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事實婚姻發生在《婚姻登記辦法》公佈實施以後,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因爲法律根本沒承認婚姻關係的存在,隨時可以離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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