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的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離婚,都要求夫妻雙方自願。如果夫妻一方已經沒有民事行爲能力,就談不上自願了。且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2條的規定,如果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婚姻登記機關將不予受理。由此可認爲,夫妻一方只要有一方屬無民事行爲能力,就不可以通過協議離婚,需通過訴訟方式予以解決。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的其他親屬不能代理其進行離婚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如夫妻中有一方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另一方向婚姻登記部門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部門不予受理,應告知他們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在訴訟中,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的親屬首先要確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訴訟。法定代理人的範圍:父母、成年子女、有撫養關係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沒有上述範圍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據民法、民訴法規定的方式確定法定代理人。這種離婚訴訟,可以協議結案。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與對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如不能達成協議,可由法院直接判決結案。
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爲無民事行爲能力的情況儘管並不多見,但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卻相對複雜。我國司法實踐一般作出如下處理:對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方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情況: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出離婚訴訟請求,並且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在離婚後的生活作出了妥善安排,法院一般會判決支持離婚請求。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出離婚訴訟請求,但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在離婚後的生活不能作出妥善安排,法院一般不會支持離婚請求。對於無民事行爲能力方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情況:一般司法機關會認爲無民事行爲能力方不能提出離婚訴訟。主要理由是:離婚是涉及人的身份關係的法律行爲,應由婚姻當事人親自決定,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代替本人提出離婚訴訟。而無民事行爲能力方提出離婚訴訟肯定需要由別人代理,這種情況下由於原告沒有辨認、識別能力,不能作出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屬無行爲能力人,代原告提出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
《婚姻法》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爲,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爲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也就是說,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起訴離婚之前,需要先經過一個特別程序變更監護人,變更後可以由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提出離婚訴訟。之所以這樣規定,也是基於保護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切身權益。
-
和精神病人能離婚嗎?
律師解析:首先,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其次,一方在結婚前患精神病,不能進行協商離婚,根據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再次...
-
家庭暴力兩年離婚有賠償嗎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家庭暴力兩年後離婚有賠償的。因爲一般來說,當事人主張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
-
離婚訴訟的主體要符合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首先,離婚訴訟屬於一般的民事訴訟,因此,其主體要求應當符合民訴法關於起訴條件中主體的相關規定。其次,起訴的主體條件如下: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那麼在婚姻關係中,就是自願結合並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的當事人。第二,有明確的被...
-
離婚起訴要在哪裏辦理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農村起訴離婚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