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離婚如何調解疏導?
一、老年人離婚如何調解疏導?
1、在處理時應分析原因並認真疏導。
處理再婚老人的離婚糾紛,關鍵在於分析引起老人離婚的原因,根據分析的原因找出相應的對策進行調解。對於因思想認識等原因引發的糾紛,應對雙方批評教育和指正,使其認識到自己在婚姻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促使其感情向好的方面發展。同時,還應針對具體情況給老人指出改變的途徑、方法和機會,以獲得對方的理解和諒解。對於那些因性格等因素導致的糾紛,則要從法律、道德、心理等方面進行疏導,促使雙方互諒互讓、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對於那些因子女的介入或者因與子女關係失調引發的糾紛,不僅要對介入的子女進行批評,使其認識到干涉老人婚姻的錯誤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同時也要對老人進行指導幫助,使其協調好夫妻關係與子女關係。
2、應從化解矛盾角度出發加強調解。
離婚案件的審理,調解是必經的程序。法官主持調解往往能夠更好的化解矛盾,彌合夫妻之間的感情裂痕,減少當事人的對立情緒,體現法官對雙方的情感關懷,有利於案結事了。因此,在審理比一般離婚案件更復雜的再婚離婚案件中,法官更應重視調解工作,將調解貫穿於立案、庭前、庭後等各個訴訟階段。對於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案件,從“情”入手,做好婚姻勸和工作,幫助雙方尋找夫妻存在矛盾和形成原因,提醒當事人多看對方的優點,查找自身的不足,以家庭和子女爲重,讓他們以積極的心態看待婚姻,理性的解決彼此之間存在的問題,只要雙方當事人有百分之一的和好希望,法官就要百分之百的做和好工作,儘量使夫妻和好。如果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原告堅持要離婚,被告原則上同意的,只是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存在糾紛的,法官應多從子女的健康成長入手,引導雙方着眼各自及子女的未來,相互剋制、相互忍讓,尤其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更要作讓步,在財產分割與撫養費的負擔問題上,保持大度,同時向雙方講解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讓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協調立場,逐步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減少和消除雙方存在的分歧,實現調解的目的。
3、應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
在再婚離婚案件中,女性的勞動能力、身體條件較男性處於弱勢,因而在調解、判決時多爲女方考慮,在分割財產時應予以照顧。
4、要做好當事人雙方及家屬的思想工作。
對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雙方也明知婚姻關係無法維持,一方僅是爲了離婚時佔主動或者企圖獲取不應獲取的利益,法官應向其講明,法院處理離婚案件是嚴格依照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的,法律對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也是平等的,如果依法判決,任何一方當事人企圖獲取額外利益,都是難以得逞的。另外,一般來說,離婚的老人都是由其子女作爲訴訟代理人,雙方子女在法庭上互相指責爭執,幫着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贏取利益’,致使矛盾越來越激化。爲此法官應從情理的角度,從做人的基本準則和應具備的道德觀念出發,儘可能說服其子女放棄僥倖心理,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如果一方當事人及家屬一味向另一方索要高價賠償作爲離婚條件的,法官要大膽的予以否定,全面結合案件事實和感情狀況作出適當的判決。
一般來說,老年人的心理狀況相較於年輕人來講,更加複雜。老年人要離婚時,調解人員不僅要調節老年人,還要做好當事人雙方及家屬的思想工作。調解人員要努力化解老年夫妻之間的矛盾,如果調解實在不能成功,應當儘量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
對方不肯離婚的該如何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不同意離婚時,無法協議離婚,可以訴訟離婚。起訴離婚的流程:提起訴訟申請,提交起訴狀,提供身份證明,法院受理後,進行訴訟。法院開庭調解不成,會開庭審查,符合法定離婚要件的判決離婚,如果不符合離婚實質要件的,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不會判決准許離婚。法律依據...
-
哪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
離婚官司怎麼打如何訴訟?
律師解析:起訴離婚程序具體如下:1、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2、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
-
起訴離婚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起訴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一、訴訟主體資格問題。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須明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另一方。二、訴訟時效問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