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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後沒有證據怎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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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後沒有證據怎麼離婚?

起訴後沒有證據怎麼離婚?

如果沒有證據能證實夫妻感情破裂,這樣起訴到法院也不會判決,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協商是否能通過協議離婚方式解決。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通過訴訟離婚的,原告就需要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據直接影響到法院會不會判決離婚。如果原告承擔舉證責任而沒有證據的,就在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所以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收集離婚的證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二、哪些證據可以用來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1、證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過書等。

(2)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對其生活作風進行處理的材料。

2、證明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據。

(1)實施暴力者的悔過書。

(2)向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投訴及調解的證據。

(3)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檢報告。

(4)醫院的傷殘、傷情鑑定。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證據

(1)分居後另行租房的租房協議,或房東的證明,其他同居人的證明。

(2)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3)所在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證明。

(4)親朋好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5)雙方的書信往來、錄用等證據。

4、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訴訟離婚的證據

(1)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

(2)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綜上所述,當事人起訴離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訴訟狀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在無證據情況下,法院受理後也不會支持離婚,因爲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是看證據做出裁定及判決的。當事人無法收集相關證據,可以申請法院調查,或者和對方商議走協議離婚手續。

標籤:離婚 起訴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