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結婚證需要的手續主要有: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本人無配偶。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爲能力和無婚姻障礙。結婚屬於身份行爲,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代理。
二、《民法典》對於結婚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爲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在司法實踐中,辦理結婚證是需要嚴格按照雙方的實際情況而定的,必須在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後,纔可以辦理,如果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或者存在違法辦理的情況,那麼該結婚行爲是無效的,具體情況下需要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進行認定。
-
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爲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
近親結婚怎麼算有沒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若該血緣關係內結婚的則爲無效婚姻。這裏所稱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間(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
-
2022年結婚證收費嗎
律師解答:不收。律師解析:不收。2015年起,全國各地各省市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爲免費對象。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0元時代。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
現在家裏結婚登記一般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現在結婚登記都需要以下手續: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登記申請,同時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和有關結婚的簽字聲明;2、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且詢問雙方的相關情況;3、經過審查和詢問,符合結婚登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