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想結就能結嗎,哪些情況可以返還結婚彩禮
結婚必備:
1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2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無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若存在以下情形,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法院會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未共同生活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主流觀點認爲: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第1款規定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包括雙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若雙方已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否返還彩禮、返還彩禮的數額需要結合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必須支付彩禮,很大程度上是考慮到結婚本就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這是兩個人的決定,“法不進家門”的法學諺語告訴我們法律在儘量避免觸及家庭。在近些年來,彩禮的多少已經成爲了各方攀比的目標,在一些農村地區,訂婚彩禮隨着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不斷提高,不再滿足於七八十年代的“兩轉一響”,彩禮的要求更加實際,小到金銀首飾,大到汽車、樓房等,都被劃入彩禮範圍之內,在很多人爲彩禮的支付發愁的同時,高昂的彩禮也成爲了新的糾紛點,雙方離婚後的彩禮需要退還嗎?退還多少?彩禮的範圍有具體有哪些?這些問題已經成爲了現代彩禮糾紛案件的矛盾焦點,一個約定俗成的彩禮給付,經歷千百年演變,如今成爲各方重擔,爭議焦點。對於彩禮這件事,衆說紛紜,支持彩禮的人和抵制彩禮的人都有各自的想法,對於讀者你來說,你如何認定彩禮,你所在的地區對於彩禮又有怎樣的約定俗成呢?如有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
近親結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有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不是出於自願,被脅迫結婚的;男或者女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兩種情況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登記結婚虛報年齡了該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結婚登記虛報年齡違法。報假年齡的行爲,並不同“男不得早於22週歲”的規定相牴觸,發現後指出其錯誤,予以批評教育,不必追究什麼責任。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虛報年齡結婚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且自始無效。法律...
-
養父母和養子女結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律師解析:如果養父母和養子女在沒有收養關係的情況下結婚屬於無效婚姻。養父母和養子女是基於收養關係而形成的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一旦收養關係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等同於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法律規定親屬關係結婚婚姻無效,如果...
-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但雙方都要出具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