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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拒絕提供戶口本,屬於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權的行爲嗎?

結婚3.15W

父母拒絕提供戶口本,屬於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權的行爲嗎?

父母拒絕提供戶口本,屬於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權的行爲嗎?

婚姻裏的自主權具體是指什麼,又包括哪些?父母拒絕向子女提供戶口本就屬於侵犯婚姻自主權?

婚姻自主權是指婚姻裏的雙方具有表達自己的婚姻狀態,決定自己的婚姻狀態的權利,  可以根據自己的真實意願自願結婚離婚,並且不受父母、朋友和其他人的干涉。作爲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小李當然享有婚姻自主權。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結婚對象,起父母不得干涉。

婚姻的自主權包括結婚自主權以及離婚自主權,兩者分別指的是:

1、結婚自主權

結婚自主權是指結婚自由、再婚自由以及復婚自由,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干涉。在婚姻當中,結婚是兩個人的共同合意,每個人都享有婚姻自主權,父母因爲不喜歡子女的結婚對象就拒絕提供戶口本的行爲已經侵犯了子女的婚姻自主權。

2、離婚自主權

離婚自主權意味着配偶一方有權自主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不受他人的干涉和脅迫。在相關的新聞案例上以及身邊的生活中,我們有時會聽到“婆婆要求兒子離婚”“小三逼迫正妻離婚娶她”等各色戲碼連番上演,離婚屬於婚姻裏兩個人的事情,就應該是婚姻關係裏的兩個人自主決定,不應當受到他人的教唆指示,自主決定是否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自主權應當是婚姻裏兩個人的事情,其他人不應當加以干涉,當身邊的父母、親人連番上陣勸解,細數兩個人結婚的種種困難的時候,只是在提醒你婚姻裏要遇到的困難,需要最好心理準備。遇到這樣的事情,建議還是和身邊的人做好溝通協商,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婚姻裏的雙方手裏,婚姻是兩個人相扶相持過日子,自主自我決定應當是婚姻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