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存在家暴離婚一般怎麼判?

一、存在家暴離婚一般怎麼判?

存在家暴離婚一般怎麼判?

存在家暴離婚一般會判決離婚,並且關於當事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也會予以支持。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的戶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要到被告戶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若雙方都同意,可以辦理速裁,幾天左右就可以辦好。

一般實施家庭暴力行爲的都是男性,而對於男方有家庭暴力的婚姻,夫妻之間是可以協議離婚的,這樣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爲由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

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爲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二、家暴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處理?

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在我國,根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爲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爲補充爲原則;

4、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以適當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爲原則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未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具體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實際生活花費來確定。

三、家暴離婚中財產怎麼處理?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有家庭暴力時,受害方離婚時,可以要求家暴方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且在分財產綜合考慮,適當照顧受害方!

家庭暴力是婚姻的存續有極大威脅的一種行爲,因爲婚姻中的一方實施家暴,往往會造成家庭不和睦,夫妻之間的感情就會出現破裂,所以往往存在家暴的家庭一般都是以離婚結束的,現實生活中比較多的是因家暴向人民法院起訴解除婚姻關係,因爲這樣更能維護受害方的利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夫妻雙方因爲夫妻關係緊張,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可以到法院來進行訴訟離婚,並且在婚姻過程當中存在家暴這種情況,法院一般都會認定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判決離婚,同時需要對於離婚損害賠償作出處理。

標籤:離婚 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