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區分婚前婚後財產
一、怎麼樣區分婚前婚後財產
既然叫婚前財產婚後財產,那麼其區分肯定是以結婚爲界點的,結婚前的財產叫婚前財產,結婚後的財產叫婚後財產。結婚之前贈與你的房產,那應當是屬於婚前財產的。
對於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區分:
1、財產性質不同:婚前財產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經在自己名下的財產;婚後財產都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財產;
2、財產內容不同:婚前財產包括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一方婚前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而婚後財產的內容則包括夫妻雙方婚後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而獲得的財產等。
婚後財產還包括:夫妻其中一人用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兩人實際拿到的或者應當拿到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兩人實際拿到的或應當拿到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3、財產取得時間不同:婚前財產是在婚前取得;婚後財產是在婚後取得。
二、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爲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並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既不符合婚後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釋權限之嫌。修正後的婚姻法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做法,第18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爲個人財產。爲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31條指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於前一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相牴觸,因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爲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所謂婚姻財產,意思是夫妻在結婚後的共同財產,但因爲男女雙方婚前也會擁有屬於自己的財產,於是人們開始對婚前婚後財產的界定有了“模糊感”,不知道哪些才應該是婚後財產,所以在結婚前,最好是先搞清楚這些問題,看看婚前婚後財產應該怎麼劃分,怎麼去界定。
-
農村徵地獨生子女可以多分嗎?
一、農村徵地獨生子女可以多分嗎?農村徵地獨生子女不可以多分,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
-
工資收入是不是算共同財產
一、工資收入是不是算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工資屬於共同財產,但是,雙方對同居財產已經做好約定的就根據約定處理。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我國立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
-
2024年自願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一、自願離婚的流程是什麼首先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然後,第一千零七十七...
-
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
一、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法律上重婚的認定標準,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爲,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爲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爲,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爲。二、被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