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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離婚對方不承認家暴怎麼辦?

一、家暴離婚對方不承認家暴怎麼辦?

家暴離婚對方不承認家暴怎麼辦?

可以將報警記錄和就醫治療的診斷書作爲證據提供給法院。女方遭遇家暴,可以找村委或者居委會調解,或者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或者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果家庭暴力造成嚴重傷害,女方還能報案,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對於造成輕傷以上的,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二、女方遭遇家暴如何維權?

對於情節較輕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則屬於治安處罰的管理範疇,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對行爲人作出處罰處理。此外,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當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離婚訴訟的,是可主張損害賠償的,此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一味的忍讓只會讓自己的權益遭受更多的傷害。因此律師建議,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應當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適當的時候向街道、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安機關等社會組織或者公權力機關等求助,請求他們介入進行調解、教育甚至處罰。

三、實施家庭暴力要承擔什麼責任?

1、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暴離婚對方不承認家暴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報警的記錄以及到醫院就診的治療診斷書和相關的治療材料等等作爲證據。如果是因爲家暴才導致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那麼無過錯的一方是有權向實施家暴的一方要求支付一定金額的離婚損害賠償的。

標籤:離婚 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