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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資料?

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二、結婚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無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民都是有結婚登記的權利,而且在進行登記的時候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特別是提交的證件就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同的公民所提交的材料就會有所不同,所以,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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