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中有害物質的鑑定標準是什麼?
在我國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國政府也意識到了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因此政府也出臺了許多保護環境的法律,也將保護環境納入了國家戰略建設之中。對於一些污染環境的個人企業,也有相應的處罰,比如污染環境罪,而污染環境罪中有害物質也有其鑑定的標準。下面小編將闡明其標準。
一、什麼是污染環境罪?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爲。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爲"污染環境罪"。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
二、污染環境罪中有害物質的鑑定標準是什麼?
2013年6月19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於“有害物質”的範圍和認定標準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該司法解釋第十條規定有害物質是對機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的作用,因而損害機體,引起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質。有毒物質可分爲無機毒物和有機毒物兩大類。如汞、鉛、砷、鎘、鉻、氟等屬於無機毒物,其中有許多能在生物體中富集積累。有機毒物如酚、氰、有機氯、有機磷、有機汞、乙烯等。下列物質應當認定爲“有害物質”:
(1)危險廢物,包括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2)劇毒化學品、列入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學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學品的物質;
(3)含有鉛、汞、鎘、鉻等重金屬的物質;
(4)《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所列物質;
(5)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環境的物質。
總而言之,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於鑑定有害物質的相關規定,便於執法機構根據該標準,對那寫造成環境污染的個人或單位進行量刑,也明確了污染環境罪中有害物質的範圍,也警示那些污染環境的人員。
-
我國刑法對走私廢物罪的量刑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走私廢物罪(取消走私固體廢物罪,刑法第155條第3款),是指違反海關法規和國家關於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管理的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爲。犯走私廢物罪的,處五年以...
-
2021年污染環境罪判處依據是什麼?
當今社會飛速發展,隨着經濟的騰飛,GDP的快速增長,環境污染的問題卻更加突出。爲了盲目追求經濟增長,人們往往選擇了破壞生態環境。但是自然環境都最終被毀壞了,人類又何從談起繼續發展呢。爲了避免污染環境的事件再次發生,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政策。那麼污染...
-
污染環境罪只能出於過失嗎?
一、污染環境罪只能出於過失嗎?污染環境罪一般只能出於過失,因爲一般來說污染環境罪屬於過失類犯罪,如果故意污染的話,可能會定其他罪,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就如同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性犯罪一樣,如果故意開車交通肇事,可能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
-
2022污染環境罪判刑的標準是什麼
一、污染環境罪判刑的標準是什麼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