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民法典的規定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三種:
(一)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因爲無效合同從開始就無效,所以返還財產就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也就是說,是誰的財產就應當歸還給誰。如標的物已消耗、損壞或滅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還時,則可用賠償經濟損失的辦法進行抵償。
(二)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過錯,那麼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是指承擔因自己的過錯責任而造成的損失,即指雙方當事人按照責任主次、輕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中與自己責任相應的份額,而不是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也不是平均分擔損失。
(三)追繳財產。對於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故意的,就應當將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於故意的,那麼故意的一方應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回給對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的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應收歸國家所有。同時,在追繳故意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時,要注意保護非故意一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說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財產是不能追繳的。
二、合同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合同有效的情形主要有三種,例如必須要與能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簽訂合同,即14週歲以上的人;還有就是要建立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合同無效的話,過錯方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
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義是什麼
律師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爲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
-
附條件的欠條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附條件的欠條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則一般有效的。附條件的欠條其實可以等同於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
-
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承包合同嗎?
律師解析: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承包合同,公司與個人簽訂承包合同有沒有效,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就算違法:1、合同內容或情形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2、簽訂合同的主體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