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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服務合同關係是什麼?

一、無償服務合同關係是什麼?

無償服務合同關係是什麼?

可以理解所有無償合同都是單務合同,但不絕對都是。雙務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償合同,無償合同不一定就是單務合同。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可能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如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借用人無須向出借人支付報酬,但屬於雙務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義務,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

無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又稱恩惠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

無償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實踐中主要有贈與合同、借用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在無償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不支付對價,但也要承擔義務,如無償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無償合同不是無效合同,不是可以隨意撤銷或解除的合同,不是違約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合同。

二、無償技術服務合同需要賠償嗎?

(一)無償合同在實際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中,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不符合損害賠償的宗旨。無償合同損害賠償除了要有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的事實外,還應當具備主觀要件,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的行爲具有可歸責性,即要有過錯。將過錯作爲無償合同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據,正是考慮到其自身的特殊性。

(二)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採嚴格責任有違公平的基本原則。當事人有決定是否訂立合同的自由;當事人有選擇合同當事人的自由;當事人有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當事人有選擇合同形式的自由;當事人有通過約定變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特別是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等等。可是合同自由並非絕對而要受到限制,諸如公平、誠信等一般原則的限制,當合同自由與公平相沖突時,自由必須讓道。

(三)分則關於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的相關條文表明,應採過錯責任應該注意的是,統一法律上規定合同責任爲嚴格責任可見總則規定的嚴格責任原則並非絕對化,應對其全面地理解和運用。窺一斑而見全貌,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採過錯責任有其依據和合理性。

無償服務合同屬於單務合同,在實際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中,無償合同適用嚴格責任原則,不符合損害賠償的宗旨,無償合同又稱恩惠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享有合同權利,而不負擔任何代價,無償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不能違背公序良俗,要能夠表達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

標籤:服務 合同 無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