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越權簽訂合同有效力嗎
作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對外代表公司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再出具授權書的,可以說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直接代表公司了。但有的情況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越權簽訂合同,那此時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法定代表人越權簽訂合同有效力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的行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考慮的因素爲:相對人的主觀狀態。 我國《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條:“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爲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由法律規定可看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的行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考慮的因素爲:相對人的主觀狀態。
1、相對人爲善意的則合同有效
相對人爲善意即合同相對人主觀上不知道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訂合同行爲超越了權限,該合同有效。因爲基於維護市場秩序的穩定,須要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若因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應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法定代表人向公司承擔責任。
2、相對人爲惡意的則合同效力待定
若合同相對人的主觀爲惡意,即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的情況,該合同爲效力待定合同。
若公司對簽訂的合同進行追認,則該合同有效;若公司爲在合理時間內對該合同追認或者明確不承認該合同的效力,則該合同無效。
二、籤合同只能用書面形式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及實務案件,我們看出書面形式要比口頭形式跟安全,體現在一下兩點:
1、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2、在實務中,當發生糾紛時,書面形式要比口頭形式更容易獲取證據。
此時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屬於善意的,也就是在不知道其是越權簽訂合同的情況下,那此時就會認定該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否則就會認定合同效力待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業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拒交物業費
律師解析:拒交物業費的情況:1、違法或違約損害業主利益的,可以構成抗辯的正當理由。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違法違規收費,或者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業主利益的,可以作爲抗辯的正當理由。2、在不存在違法或明顯違約的情況下,對於業主...
-
訂立合同要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需要具備的條件分別有以下幾點:主體應當是適格主體且訂立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程序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
合同中的簽訂地點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答:當事人約定。律師解析: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簽訂的地點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一般確定爲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爲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簽訂合同的地點。簽訂合同時確定合同簽訂的地點對以後合同糾紛發生時訴訟法院的管轄...
-
購買房子用的定金還能退還嗎
律師解答:不退定金。律師解析: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爲由不退定金。也就是說,大多數情況下,定金確實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關條例,以下幾種情況,定金是可退的:1、開發商沒有銷售資質;2、開發商對房子本身情況進行隱瞞,違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