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和權利是什麼?
公司在正式合法成立就相應地產生了法人代表的職務需要對公司的所有法律事項負責,那麼, 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和權利是什麼?其實法人代表雖然要對公司負與法律有關的責任卻有很大的權利去管理公司的內部事項。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和權利是什麼?
法人的職權,有的是接受法律規定的,有的是由公司決定的。具體說來,職權有:
(1)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文件。例如,在辦理公司重大事項,身爲爲代理人需要簽署授權委託書,在報刊上爲公司公開發表聲明等。
(2)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法定代表人簽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條件,法定代表人一經簽署,合同即爲生效。
(3)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4)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例如,主持股東會,主持董事會等。
法定代表人的義務: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代表企業法人蔘與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和有關機關的全體成員。監督。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爲行事。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爲行事時,應當書面委託。
職責和規定規定,法定代表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另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從事特殊需要的人員,只能在有從屬關係或合資企業或投資股份的企業兼營,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主管登記機關嚴格審查。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其權力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以上就是關於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和權利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公司裏的特定主體擔任了法人代表就應該意識到其責任就是要爲公司所作出的決定負起必要的法律後果,而其權利就是可以對公司的運營方向或者對某個交易進行決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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