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同審覈要點有哪些
近年來,私募基金由於其高回報和靈活性等優點發展得如火如荼。其實,我們知道作爲與私募基金相對的公募基金,二者是存在着明顯的有區別的,例如:投資範圍、投資限制以及投資回報等方面。但是,仍然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私募基金的產品很多,並且它們內部之間也存在相當的差別。雖然私募基金合同內容較長、較複雜,但是瞭解私募基金合同審覈要點是至關重要的。
私募基金合同審覈要點
(一)明明白白看費用
大多數私募產品的認購起點,即最低認購額爲100萬,偶爾也有50萬的認購起點(如朱雀5),部分私募的認購起點超過100萬,如200萬(匯利優選、從容優勢等)、300萬(如尚雅1,博頤精選等)。其實,超過300萬目前已經不算在信託50個自然人的限制中了,所以,300萬目前是私募的最高准入點了。
對投資人來說,由於私募單隻產品金額較大,手中如果沒有200、300萬的金融資產,並不適合購買私募。另外,在選擇產品時,如果有300萬準備投入私募,如果不是對某傢俬募有特別的偏好,相對於購買一個300萬門檻的基金,不如拆開來投兩三傢俬募會比較好,這樣相對來說可以分散風險。
私募的認購費基本爲1%,是價外收取。以100萬的認購額爲例,投資者需要支付101萬,其中的1萬就是認購費。也有些產品沒有認購費(如混沌一號、揚子二號等)。私募還有另兩塊費用:固定管理費和託管費,以及浮動管理費率(業績報酬費)。前者加總一般在1.5%-2%之間,後者各私募產品基本都是20%。固定管理費和託管費比較簡單,比一下就明白高低,而業績報酬費的收取,卻比較複雜。比方說,其具體收取水平和收取頻率是有關係的。頻率越高,對投資人越不利。但太低的頻率,也可能使私募管理人失去做好業績的動力和生存的基礎(總是提不到業績報酬,團隊很難發展壯大)。就目前來說,私募業績報酬徵收的頻率從每週到每年或到產品時間期結束後才收取都有。
費用能便宜些,對投資人當然是好事,而且,如果費用超過了合理水平,投資人是應該慎重考慮的,畢竟經過今年上半年的大發展,私募產品目前也比較豐富了。不過,對投資人來說,更重要的是選擇合適自己的私募產品,而不要過於看重費用。事實上,好的私募,一般也是傾向於收取一個市場化的費用的。
(二)看清流動性的侷限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遠不如公募,首先是絕大多數私募都有1個至少6月的封閉期,期間一般不允許贖回,或贖回需要收取較高費率(3%),封閉期結束後才免贖回費。例如,星石3在認購後6個月內不可贖回,認購後6個月至一年爲過渡期,贖回費率3%,一年封閉期結束後無贖回費;還有些私募基金依據時間來確定,如合志同方,贖回費在自信託計劃成立後2年內爲1.5%,2年後爲零;少數私募產品不收取贖回費,如新價值1。
此外,結束了封閉期,可以開始贖回後,私募也不是每天都能贖回的,而是需要在指定的贖回日纔可辦理,一般是每週、雙週或每月一次。因此,私募在流動性上有較大的侷限性,這對需要較強流動性的資金來說並不合適。
(三)投資範圍與限制
從投資範圍來看,私募規定的都較爲寬泛,一般都包括法律範圍內許可的股票、債券、基金、其他理財產品等。但一些設計較激進的產品還留下融資融券、投資權證的口子,如從容較激進的從容成長系列等。
關於投資限制,一般會從ST股票、持股額佔信託資產比例及持股額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這幾個維度來確定。限制較嚴的不允許投資ST股票,兩個持有比例會限制的較低,如5%或10%。而較爲寬鬆的則可以投資於ST股票(也有比例限制),兩個持有比例較高,一般爲20%或30%。投資範圍和投資限制上的規定,可以幫助投資人瞭解產品的激進程度和風格,有利於投資人更好地選擇合適自己的產品。比如說,希望買穩健一點的產品的投資人,可以選擇不做融資融券,不做權證,以及限制較嚴的產品。而激進的投資人,可以選擇一隻合適的產品,盡情享受私募在投資上的靈活性:各種金融產品均可涉獵,可以集中一個行業,集中4只個股,這在公募中,是不可想象的。
其實,對於私募基金的投資人來講,即使私募基金合同內容多且複雜,認真讀合同中的一些內容還是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投資費用、申贖、投資限制和範圍等內容。私募基金合同審覈要點主要包括看費用、看流動性以及看投資範圍和限制。希望大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能關注這些問題。
-
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公司怎樣才能破產
一、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開發商破產業主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進行解決。1、弄清產權歸屬一般而言,爛尾樓同樣也是貸款銀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塊“心病”,過去幾年也有過續建、復建、盤活爛尾樓的案例。不過,萬一購房者真的遭遇了爛尾樓,首先要做的還是學會“自救”,通...
-
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
一、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股權出質後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一致的,可以進行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條【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爲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
一、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公司有控股股東的,控股股東可以召開解散公司的決議,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通過後,公司就要解散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