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法院對隱名股東認定標準需要哪些證明?
一、請求法院對隱名股東認定標準需要哪些證明?
1、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有由一方實際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的合意,大部分情況下,以書面協議認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無明確書面約定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證明實際出資人實際行使了股東權利且其身份得到公司其他股東認可等事實行爲,來證明雙方存在代持股的合意;
2、實際出資人已實際履行出資義務,且其投資款已經計入公司資本,成爲公司的責任財產。如果實際出資人提供的資金如果沒有轉化成註冊資本金,則不能將此視爲對公司的出資;
3、隱名的實際投資人如要登記爲公司股東,還應徵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這是爲了保持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的基本要求。
二、隱名股東的責任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況下
1.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其他股東及公司之間
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公司內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資產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益,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任。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爲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這時,雙方之間關係名爲隱名股東實爲投資借款,不應認定爲隱名投資關係,可按債權債務關係處理。
2.隱名股東與第三人之間
隱名股東作爲公司實際股東,應在顯名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與顯名股東一起對公司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況下
因未達到法定最低註冊資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實際出資人更談不上股東資格認定,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係,則如同合夥關係,企業開辦者(包括實際出資人和掛名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掛名股東(顯名股東)若承擔了連帶責任,有權向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追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法院認定股東的資格那麼先決的條件就是有與顯名股東雙方所簽訂的協議,對於此協議一般是針對於兩個人,而法院在進行受理的時候也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認定,只有確定好股東的資格才能得到相應的權益。
-
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公司怎樣才能破產
一、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開發商破產業主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進行解決。1、弄清產權歸屬一般而言,爛尾樓同樣也是貸款銀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塊“心病”,過去幾年也有過續建、復建、盤活爛尾樓的案例。不過,萬一購房者真的遭遇了爛尾樓,首先要做的還是學會“自救”,通...
-
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
一、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股權出質後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一致的,可以進行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條【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爲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
一、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公司有控股股東的,控股股東可以召開解散公司的決議,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通過後,公司就要解散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