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總經理區別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上市公司還會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董事是董事會成員,董事會向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而總經理是由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選聘,總經理須向董事會負責。總經理傳統意義上是一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另外從董事會職權和經理職權範圍也可以看出區別。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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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職責
法人代表的職責爲,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法律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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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未出資的法律後果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公司債權人知道隱名股東的存在,可以將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列爲共同被告,請求其兩方承擔賠償連帶責任,隱名股東不能借口要求顯名股東先行承擔責任自己承擔補充責任,顯名股東亦不能借口要求實際股東即隱名股東承擔責任,而是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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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任免董事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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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註銷
個體戶註銷營業執照的程序如下:1、先將公司銀行賬戶中的錢全部轉走,進行銀行銷戶,須攜帶開戶的所有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名章。2、如果有未開具的空白髮票,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