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開始時間有什麼區別嗎

法律2.47W
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開始時間有什麼區別嗎
公司籤合同時間與合同開始時間有什麼區別嗎?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爲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合國效力的表現: ①合同對當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的效力體現爲雙主事人訂立合同的效果意思產生的法律效力,每一個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個合同之間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例如:貨物買賣合同的效力體現在買方負有交付價款義務而取得貨物的權利,賣方負有交付貨物義務而取得價款的權利上。但房屋租賃合同,一方負有交付房屋給他人佔有、使用而享有獲得租金的權利,另一方負有交付租金義務而享有佔有、使用他人房屋的權利。 (3)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 合同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後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評價,產生了當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①主體合格,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③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須辦理特殊手續,如批准、登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