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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法律3.18W
詐騙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詐騙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詐騙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一)數額較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