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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代理賭博怎麼判刑

法律1.88W
網上代理賭博怎麼判刑
網上代理賭博怎麼判刑
1、我國關於賭博類犯罪分爲兩類,一是賭博罪,二是開設賭場罪。
2、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涉嫌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網上代理的行爲涉嫌開設賭場罪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情節較爲嚴重,量刑就會到3—10年,而對於情節嚴重具體表現如下: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爲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