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如何爲故意傷害罪辨護

法律1.87W
如何爲故意傷害罪辨護

2011年11月20日5時許,廣州市番禺區大崗鎮某醫院護工古某持喉鉗毆打病人王某致其死亡。古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番禺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近日,該案已上調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諮詢如何爲故意傷害罪被告辯護?

如何爲故意傷害罪被告辯護的回答如下,請參考。
一、 關於公訴人指控事實、定性及罪名。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表示異議。
  二、關於量刑和宣告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三年。庭審中,公訴人沒有提交有關受害人具有傷殘等級的證據,所以應認定爲被告人商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情形,基準刑應爲有期徒刑三年。
依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13條規定,被告人商某某當庭自願認罪,犯罪性質不太嚴重且有真實的悔罪表現等,可以減輕基準性的10%以下;
依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15條(1)的規定和第15條的規定,被告人商某某超額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和取得受害人及家屬諒解的,都可以減輕基準刑的20%以下;
依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第17條的規定,受害人有明顯過錯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5%到30%;
依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故意傷害罪第4條(1)的規定,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另外,案發後被告人及時自首懺悔態度明顯,並且此次犯罪爲初犯,偶犯被告人無前科系初犯,依據《量刑指導意見》和《細則》,也應在量刑時給予考慮從輕處罰,況且被告人已經與受害家屬達成調解協,取得受害人的諒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因此 辯護人建議法院考慮被告人從輕處罰。我國刑法貫徹的原則是教育爲主、懲罰爲輔。
最後可以說一些關於個人情感的話語,例如:事件已經發生不可挽回,但是,令人欣慰的是被告人能夠有一顆悔改、從善的心。如果能夠從教育、挽救的角度出發,將一個陷入犯罪深淵的人拉回社會,改頭換面、從新開始,要比判處重刑的社會效果好的多。請求法院看在被告人能夠悔改,具有重塑性的一面,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