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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虐待妻子,法院可以撤銷婚姻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1.95W
丈夫虐待妻子,法院可以撤銷婚姻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丈夫虐待妻子,法院可以撤銷婚姻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不可以請求撤銷婚姻,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規定可以撤銷婚姻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因此,妻子不能因爲丈夫的虐待行爲而撤銷婚姻,但是一方的虐待行爲可以認定爲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可以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