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幼師發帖:“希望大連疫情越多越好”,涉嫌尋釁滋事,被拘!
11月17日傍晚,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通報,一名幼兒園女教師因發佈涉疫情不當言論,被行政拘留。
這名網民“黯然之後驀然”於11日上午發佈微博,自稱是教師,說:“不希望大連疫情停止、希望越多越好,做夢都祈禱大連疫情快點多,實驗小學30幾個孩子全都染上。”該言論引起廣大網友的強烈批評,其微博賬戶很快註銷。
11月17日11時許,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網民“默然之後驀然”在網上發佈涉疫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審查,宋某對其在網上發佈涉疫不當言論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宋某因尋釁滋事被中山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此外,截至發稿,幼兒園也已對該女子做出開除決定。
網友對此展開論戰
有網友表示:開除就好了呀,拘留就有點過了吧……她畢竟只是在微博上發發牢騷,又沒真的做什麼。誰工作中沒有吐槽過,沒有小小的釋放自己的陰暗面去想一下發散一下情緒,但很少有人真的會去做呀......
也有網友稱:吐槽家長都能理解,誰都有想發泄的時候,可是詛咒別人小孩感染新冠就噁心了,爲人師表一點兒是非觀都沒有,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心態確實噁心到了極點,確實該被抓!
律師提醒
網友對此褒貶不一,律師在此提醒大家:這種行爲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罪,在公共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可能會面臨民事處罰,嚴重的可能會涉及刑法。況且目前正是新冠疫情流行期間,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引起社會恐慌,擾亂社會秩序。
發表不當言論所觸犯的法律要根據所發表言論的具體內容來確定:
(一)發表不實言論的,如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的,屬於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發表仇恨性言論,如因發泄情緒等目的發表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對特定人發表侮辱性、誹謗性言論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一般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暴力或者其他嚴重情形的,還會違反《刑法》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
但是案件還是需要考慮具體情節以及這個言論所造成的社會後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則可能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發表有關言論前,最好查詢相關法律,措辭務必理性客觀。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無論是分享還是吐糟都需遵守法律法規、恪守道德底線。
言論自由不等於自由言論,無論是現實社會還是網絡世界,針對他人或特定羣體發佈不當言論或視頻,一旦突破法律底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因此公民在各類社交平臺上“發聲”時,切勿任性妄爲,口無遮攔,必須謹言慎行,對自己所說的每一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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