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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駛是如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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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駛是如何處罰的?

一、酒醉駕駛是如何處罰的?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車是否可以直接逮捕?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

根據有關規定,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而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爲拘役,故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審措施,但不得直接採取逮捕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纔可依法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脫逃,可以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追逃抓捕,不會輕縱犯罪。

三、第二次醉駕怎麼判刑?

1、對於第二次醉駕如何量刑,由受理檢方公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權,在法定原則內,作出罪與罰相適應的判罰。

2、醉酒駕駛機動車是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情形。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前述規定不作爲犯罪處理的,可由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

3、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並不得適用緩刑。

醉酒駕車的司機,不會被公安機關直接逮捕,因爲不符合直接逮捕的條件。司機醉酒駕車可以按照危險駕駛罪追究責任,該罪的法定刑事拘役,對司機處拘役、罰金,吊銷司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5年之內,該司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

標籤:酒醉 駕駛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