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酒駕醉駕處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摩托車酒駕該怎麼進行處罰
摩托車與轎車同屬於機動車,摩托車“酒駕”將與轎車“酒駕”一同適用於公安部的“四個一律”: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要求,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暫扣駕駛證半年,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終身不得增駕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記錄的駕駛員,一律禁止駕駛學校校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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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醉駕取車流程是怎樣的
一、對於醉駕取車流程是怎樣的醉駕車輛被扣取車流程是在接受完行政處罰以後,將車提回來,當事人也可以與交通部門協商。扣車是用來檢定車輛性能的,檢定完畢就得放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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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醉駕能不能不開除公職
一、事業單位醉駕能不能不開除公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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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醉駕抽血結果170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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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5年後可以考b證嗎?
現代小康社會的逐步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道路更加的便利通暢,機動車的數量也在一直呈上升趨勢,我國最近對酒駕、醉駕的查封也是十分嚴格,但是依然有很多人抱有僥倖心理,喝酒後依然開車上路,然後遭受處罰。醉駕5年後可以考b證嗎?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飲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