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不應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應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經常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分爲道路交通事故和非道路交通事故,那麼非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類型?不應認定爲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交通事故鑑定非道路範圍: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並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於田間耕

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後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羣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

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後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曬作 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 交通管理範圍的路段。

凡鄉、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機耕道)和自然通車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樓羣道路、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道路、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屬於法定道路。在這些路上發生的車輛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範圍,公安交警部門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職權。但大量的這類非道路交通事故,若無人受理,或受理後在處理上存在很多實際困難,導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時適當的處理,也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隱患。

鑑於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的規定,將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處理。

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進行調查、取證

對非道路交通事故進行現場勘察,對證人、當事人進行詢(訊)問,對車輛的檢驗以及傷員的救治等前期處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

二、進行事故認定

對非道路交通事故,應進行責任認定,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對事故進行成因分析,並告知當事人,其損害賠償可由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對當事人的處罰不能適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規

如果需對當事人的某些嚴重違章行爲進行處罰,比如酒後駕車、無證駕車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違章行爲單獨處罰。

如果需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的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應依照刑法第134條、135條、233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定罪處罰,亦不能適用刑法第133條有關交通肇事罪的處罰規定。

四、損害賠償調解應以各方當事人自願申請爲原則

非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在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之後,各方當事人仍然申請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調解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進行調解,其損害賠償的標準可參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關標準。至於調解是否達成協議,達成協議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內容由本站小編整理提供,相信通過上文闡述,你能夠清楚地知道什麼是非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