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咋賠償
一、概述
機動車行駛具有高危性,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帶來嚴重的人身損害,生命權、健康權的受損又必然給受害者本人或者近親屬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並且這種精神痛苦又較多的表現爲可辨認的生理或者心理上的嚴重損害。因此,《侵權責任法》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確定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所考慮的因素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是一個十分複雜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並體現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的問題。精神損害不同於財產損害,無法適用等價賠償的原則來衡量,不是賠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
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節,包括侵權的手段、行爲方式、侵權的場合和次數、持續時間,致害人的認識態度以及對恢復受害人的權益的態度,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經濟狀況及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
(二)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應考慮侵權人的行爲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是短期的,長期的,還是永久性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以及影響程度。影響較爲嚴重的,其賠償數額應相對較高。該損害還應結合受害人的受傷情況、傷殘等級評定,等級越高,賠償數額越高;反之,賠償數額低。如果出現植物人、癱瘓人、孕婦胎兒死亡等嚴重精神損害的情況,應作爲特殊情況考慮提出相對較高的賠償數額。
(三)雙方責任因素
在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中,在推定機動車駕駛方爲過失的情況下,按照民法通則123條規定,如果證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駕駛方的責任;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和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還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認定的雙方在該次事故中的責任劃分,也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考慮因素。
(四)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身份、社會地位、知名度、性別、年齡、職業情況、家庭狀況、經濟能力等各種因素。同時考慮賠償義務人爲自然人或單位、法人,對賠償的支付能力和判決後實現執行的可能性等。
(五)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貧困地區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就可以彌補受害人的精神創傷,也對加害人起了懲罰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經濟十分發達的地區卻必須支付數倍或十多倍的金額,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訴法院所在地經濟發展狀況亦應作一因素予以考慮。
(六)最高賠償限額因素
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在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方面,因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都主張賠償數額不宜過高。因此在受訴法院地對精神損害賠償有最高賠償限額的情況下,比如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如無特殊情況,所提的賠償數額不宜超過此限。而沒有限額規定的地區,可以參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認定的交通事故損害傷情、傷害情節及所判精神賠償金額爲上限標準,自行比照,逐級遞減,但一般不應低於1000元。
(七)參照相關保險條款
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如果機動車主購買了商業保險,保額和賠償額是有賠付標準的。目前我國的各種機動車商業保險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險條款”,在索賠時也可以此作爲申請賠償的參照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人的利益的更高意義上的保護和尊重。隨着法制的不斷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必將是人們越來越關注的問題,在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和法制不斷健全、完善的過程中,相信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有關法律問題也將得到不斷完善和解決。
-
交通事故怎麼處理需要準備什麼
交通事故,顧名思義就是交通上的事故。指車輛在道路行進過程中因失誤或意外而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不僅只有人在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況下才會造成交通事故,在地震、颱風、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素下也會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事故按後果分類...
-
小車出現交通事故怎麼辦?
小車出現交通事故的,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然後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有造成人身傷亡的,就必須報警,爲造成人身傷亡的,雙方就可以協商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
-
在我國車輛闖紅燈怎麼處罰
如今機動車闖紅燈的情況雖然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仍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法規,在一些人流、車流少的地方,毅然決然的加速闖過了紅燈。對於這樣的行爲,一旦被抓拍肯定就要作出處罰。那原則上車輛闖紅燈怎麼處罰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爲你做詳細解答吧。一、車...
-
交通事故我的全責有人傷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我的全責有人傷怎麼處理?1、報案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爲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