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扣車期限一般是多久?
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有的情況下可能需要對涉事車輛進行暫扣,但需要注意這裏的暫扣僅僅是爲了配合事故的處理,而不是對當事人的處罰。因此暫扣車輛就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而不能長時間暫扣。那麼法律中規定的交通事故的扣車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扣車期限一般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規定了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應對事故現場勘驗、檢查,因收集證據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未規定扣留的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也未明確規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門扣車的期限,只在第44條規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那麼,另一個問題出來了,檢驗、鑑定的期限多長呢?《規定》第38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也就說,該檢驗、鑑定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0日。
但另外,《規定》第43條同時賦予了當事人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權利。“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複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爲限。”即,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鑑定,這樣下來的話,檢驗、鑑定時間可能要超過60天。
我們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應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同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所以,因個案複雜程度不一及檢驗、鑑定時間的不確定性,我們認爲,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於何時放車,不可一概而論,只能說是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交警部門應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及其他扣押物品。
二、沒有駕駛證造成事故保險公司賠嗎?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其中“ 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 ” 一般是指駕駛人從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已被註銷。當時“ 過期未註銷 ” 不屬於 “ 未取得駕駛資格 ”,不屬於保險公司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
因此,沒有駕駛證的,不管是由於一直沒有取得駕駛資格還是說駕駛證已經被註銷的,給汽車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付。畢竟,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出錯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沒有主體資格,自身違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險公司進行相應的賠付。
綜合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到交通事故的扣車時間一般是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但現實中確定檢驗、鑑定結論的作出時間又是一個問題。要是在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交通事故當時人員無傷過後報傷可以獲得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當時人員無傷過後報傷可以獲得賠償嗎?交通事故當時人員無傷過後報傷是不會獲得賠償的,此種行爲有詐賠的嫌疑,交通事故發生時,一般就可以確定自己的受傷情況,對於車輛有損傷的,也可以主張賠償。但是若是之後通過檢查發現,該傷情是由於事故發生導致的隱患...
-
無人傷交通事故交通費誰來出?
一、無人傷交通事故交通費誰來出?一般是由肇事方來承擔的。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交通事故賠償也可以是由於地震、颱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人傷的賠償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的人傷的賠償流程是怎麼樣的?根據問題,提供如下解答:1、等候交警調查,你協助介紹事實,有事故認定,你提供保險公司有關聯繫方式,這樣訴訟解決,利於你的保險公司直接賠償對方。2、等候對方去法院起訴。3、不需要相關材料,對方起訴,保險公司直接賠償對...
-
法律規定摩托車駕照怎麼考?
法律規定摩托車駕照怎麼考考取摩托駕照和汽車駕照一樣,都需要先在駕校報名,本地戶口的學員需提供身份證、8張1寸免冠白底照片並進行體檢(費用10元),外地戶口的學員還需提供暫住證,對於辦理摩托車增駕的,還需提供駕駛證原件。國內的很多其他地區無需駕校報名即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