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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稅前扣除嗎

一、合同違約金稅前扣除嗎

合同違約金稅前扣除嗎

1、合同違約金基於合同未按約定實現或者未實現,包括合同雙方約定的罰則,屬於生產經營相關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同時,對於未按約定履行,包括延期以及由於履行質量產生的折讓等,主張違約金一方會產生流轉稅的應稅事項(供貨方勞務提供方主張,按價外費用增加納稅;購貨方勞務接受方主張,按紅字折讓抵減成本)。

2、根據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的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但是,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支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在稅前進行扣除,比如對納稅人支付的稅款滯納金就不能扣除。所以,按照該文件的規定,公司的合同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

二、違約金如何做財稅處理

1、對於不屬於價外費用的違約金,由於不是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對於不屬於價外費用的違約金,不開具發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可以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開具收據。對於此類違約金,收取違約金一方應當確認爲營業外收入,支付違約金一方應當確認爲營業外支出,必須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據,藉此證明和判斷賠償行爲的真實存在和進行會計及稅務處理。比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付款證明等等,以作爲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扣除憑證。

2、對於屬於價外費用的違約金,應當根據應稅行爲的不同,收款方將違約金作爲合同價款的一部分,開具發票給付款方。收款方確認爲營業收入,付款方確認資產成本或成本費用列支。

3、由於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違約金,無論是增值稅、營業稅、營改增相關規定,均只規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違約金應當作爲價外費用,計算繳納增值稅,反過來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不屬於價外費用,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合同違約金稅前可以扣除,但是因爲合同違約金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國法律上有着更爲嚴格的規定和法律說明。有的合同違約金就可以不用稅前扣除。所以建議遇到此類情況的人先了解一下這方面的法律知識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