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量刑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57W
1、利用資訊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2)釋出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資訊的;
(3)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釋出資訊的。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3、有以上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
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
-
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
-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概念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和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行為。...
-
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要領域和要害部門的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計算機資訊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裝置、設施(含網路)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資訊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傳輸、檢索等處埋的人機系統。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