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量刑標準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2.63W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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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量刑標準
1、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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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的既遂與未遂本罪主觀方面雖然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標準不是以目的是否實現為標準的。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實施了偽造、變造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一達到數額較大,即構成本罪既遂,其目的是否實現則沒有影響。行為人出於故意實施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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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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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屬於結果犯,即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必須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才構成本罪,否則,即使行為人實施了前述行為,也只能按一般違法行為處理,依據情況追究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此外,司法實踐中也必須將本罪與預測錯誤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