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離部隊罪立案標準
逃離部隊罪,是指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條令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 逃離部隊,是指擅自離開部隊或者經批准外出逾期拒不歸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逃離部隊持續時間達三個月以上或者三次以上或者累計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
(二)擔負重要職責的人員逃離部隊的;
(三)策動三人以上或者脅迫他人逃離部隊的;
(四)在執行重大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
(五)攜帶武器裝備逃離部隊的;
(六)有其他情節嚴重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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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違抗命令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作戰指揮秩序。作戰指揮秩序要求全體參戰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我軍是高度集中統一的武裝集團,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執行命令,是我軍克敵制勝、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尤其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諸兵種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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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情節是否嚴重。對於情節不嚴重的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應當按違反軍紀處理。(二)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與過失洩露國家祕密罪的法條競合《刑法》對這兩類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對軍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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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造謠惑眾罪的認定
1、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軍職人員在戰時情況下,製造謠言,迷惑群眾,動搖軍心的,才構成犯罪。對那些在戰時因對上級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隨意發表一些錯誤言論,或者遇到任務較重、傷亡較大、未順利完成任務而埋怨上級和責怪友鄰部隊的,不能當成造謠惑眾的行為加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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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裝備肇事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自然事故、技術事故的界限自然事故屬於意外事故,它是由不能預見或不能控制的自然條件發生變化而引起的;技術事故是由於技術條件限制或者武器裝備條件不良造成的。這兩種事故都不屬於責任事故,因而不具備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二)區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