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立案標準
軍人違反職責罪1.5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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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的認定
一、盜竊、搶奪武器裝備的零部件、備附件等的處理對此有幾種不同意見:一是從武器裝備的概念和效能來劃分,凡盜竊、搶奪完整的武器裝備而不是零部件,從而影響發揮武器裝備效能的,就構成盜竊、搶奪武器裝備罪,反之則構成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二是從犯罪物件所處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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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情節是否嚴重。對於情節不嚴重的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的行為,應當按違反軍紀處理。(二)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與過失洩露國家祕密罪的法條競合《刑法》對這兩類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對軍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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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1、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洩露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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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立案標準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是指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行為。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是指根據傷病軍人的傷情或者病情,結合救護人員的技術水平、醫療單位的醫療條件及當時的客觀環境等因素,能夠給予救治而拒絕搶救、治療。凡戰時涉嫌...